CC專題

  • 辜雅蕾

    ACIA:資訊時代之亞洲與公眾創用研討會已於2008年1月19、20日在中研院順利舉行。本次研討會涵蓋產業、法律與文化三個面向,內容多元,自台灣以外地區來參與的與會者之間也有很不錯的互動。

    研討會首先由哈佛大學法學院教授WilliamW.Fisher發表主題演講:著作權法危機的解決方案。Fisher由數位音樂的銷售雖然不斷成長,但仍無法彌補實體媒體的銷售額損失談起著作權法的危機,他接著檢視了目前已被提出的幾種解決方法,共有四種;分別是繼續增強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加裝科技保護的裝置(TPR)、另種方式的補償系統、以及全新的機制。這四種解決方案各自都有優缺點,不過Fisher認為仍以第四種最為看好,也就是以網際網路為基礎的集體授權系統。

  • 李治安、林懿萱/著

    前言:創用CC電子報從上月開始連載三期有關開放出版的長篇文章。本文是兩位曾經任職於台灣創用CC計畫的優秀同仁李治安與林懿萱,憑著長期對創用CC等相關議題的研究,合著了「從傳統到開放的學術期刊出版-開放近用出版相關問題初探」一文。由於全文具學術性質,篇幅較長,為讓電子報讀者更容易閱讀,因此僅取文中三大段連載,分別為「開放近用(出版)的定義、發展歷程及自我典藏」、「學術出版開放近用經營模式分析」、「ScienceCommons中的出版計畫」三部分。而該全文已於2007年4月刊載於「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期刊,文中參考書目與附註,或有興趣延伸閱讀的朋友都可以全文查詢。

  • 李治安、林懿萱/著

    前言:創用CC電子報從上月開始連載三期有關開放出版的長篇文章。本文是兩位曾經任職於台灣創用CC計畫的優秀同仁李治安與林懿萱,憑著長期對創用CC等相關議題的研究,合著了「從傳統到開放的學術期刊出版-開放近用出版相關問題初探」一文。由於全文具學術性質,篇幅較長,為讓電子報讀者更容易閱讀,因此僅取文中三大段連載,分別為「開放近用(出版)的定義、發展歷程及自我典藏」、「學術出版開放近用經營模式分析」、「ScienceCommons中的出版計畫」三部分。而該全文已於2007年4月刊載於「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期刊,文中參考書目與附註,或有興趣延伸閱讀的朋友都可以全文查詢。

  • 李治安、林懿萱

    前言:創用CC電子報從本月開始將連載三期有關開放出版的長篇文章。本文是兩位曾經任職於台灣創用CC計畫的優秀同仁李治安與林懿萱,憑著長期對創用CC等相關議題的研究,合著了「從傳統到開放的學術期刊出版-開放近用出版相關問題初探」一文。由於全文具學術性質,篇幅較長,為讓電子報讀者更容易閱讀,因此僅取文中三大段連載,分別為「開放近用(出版)的定義、發展歷程及自我典藏」、「學術出版開放近用經營模式分析」、「Science Commons中的出版計畫」三部分。而該全文已於2007年4月刊載於「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期刊,文中參考書目與附註,或有興趣延伸閱讀的朋友都可以全文查詢

  • 潘英海

    前言:潘英海老師,曾任職於中研院民族學研究所,現任職於暨南大學人類學所,並曾擔任原住民數位典藏計畫第一期計畫主持人及人類學主題小組召集人,對於原住民資料數位化保存及數位內容應用與交換不遺餘力。此次特別邀請潘老師,藉由其實際經營原住民數位典藏所面臨的授權問題來切入,討論創用CC授權在數位授權上的實際應用。

    數位內容產業在發展的過程中,授權是最令人頭痛的問題。第一期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2002~2006)在執行的過程中,也不例外,授權一直是最難處理的問題。在執行數位典藏計畫的過程中,數位授權之所以不容易處理主要是的原因有好幾種:(一)執行數位化工作的單位或個人,並不一定是內容的所有者;(二)內容所有者不一定擁有該內容的智產權;(三)擁有內容智產權,但不等於擁有數位形式的內容智產權;(四)擁有數位內容授權,但是針對每一筆資料時,同一授權者可能有不同的態度。數位授權若沒解決,當然就影響到數位內容的流通以及數位內容產業的發展。

  • 吳宗樺

    前言:吳宗樺律師,目前在志揚國際法律事務所擔任律師工作,專長是著作權法,吳律師的許多著作都與智慧財產權相關,此次邀請吳律師特別為我們撰文,討論以創用CC授權方式釋出之作品,在著作權利集體管理的實務上,在台灣可能遇到的議題。

    著作權的概念發生和演進,一直是和商業利益脫離不了關係。十八世紀世界第一部著作權法-英國「安妮法案」的制定,目的是爲了保護出版者書籍發行的獨占利益;近代著作權條約和法律,保障著作財產權人行使著作財產利益之自主權,著作財產權人得自行決定是否與他人約定,決定其著作被利用之地域、時間及內容。著作權這個令一般大眾摸不著頭緒的名詞,給予他人的印象經常是其背後隱藏的龐大商機。那麼,使用自始以主張「保留部分權利」、「創意公用」、「創作共享」概念的創用CC授權,是否就與商業上之利用成為兩條互不相交叉的平行線?毫無疑問地,創用CC一開始的概念,即在於透過簡單的機制,使得更多、更廣大的使用者自由地利用著作,讓創作者由著作中所表達出來的創意形式,可以廣泛地被流傳,藉此發揮其創作對文化及學術之影響力。不過,這並不表示使用創用CC的著作人,必須同時放棄獲取其著作中所蘊含的商業利益。創用CC從一開始的版本中,即人性化地保留著作財產權人將來授權他人於商業目的上使用其著作之可能性。也就是所謂的「非商業性」(Noncommercial)條款,讓使用者僅僅在非商業目的之範圍內,方能無所顧忌地使用其著作及創作衍生性著作。

  • XDite

    前言:XDite,愛打電玩,以網路服務評論網誌聞名,擅長直率地寫出對網路服務商缺失的批評及看法。其網誌原先以HiNet的Xuite服務為主要評論對象,但隨後另一網路服務公司無名小站事件不斷、XDite的筆鋒也轉而指向無名,更帶動了如「丁丁大站」一類的嘲諷流行語。比起其他類似的評論文章來說,本身底子深厚的她更能寫出一些技術細節,並輔以直接犀利的語句直指核心,大快讀者人心。此次邀請XDite為我們撰寫專文,希望藉由其長久對網路的觀察,提供讀者一些創用CC使用的狀況與問題,並引起更多相關的討論。

    創用CC授權(以下簡稱CC授權),是筆者去年開始以極狂熱的態度使用部落格發表大量文章後才開始使用的。選擇CC授權的當下,並不存著什麼耍炫趕流行的心態,純粹只是太常接到轉錄要求,實在懶得一一回信和抓侵權,所找的一個符合「請大家要轉就轉,不要再問我」,而同時又能保留彈性的授權聲明方式。

  • 莊庭瑞/採訪 林懿萱/整理

    前言:今年的 iCommons Summit 六月在克羅埃西亞 (Croatia) 杜布洛夫尼克 (Dubrovnik) 舉行。台灣「創用CC」計畫趁參加會議之便,特別訪問線上音樂網站 Magnatune 的創辦人 John Buckman 先生,希望可以透過訪談瞭解以創用CC授權的音樂網站其營運細節,包括跟創作人的合作以及著作權仲介團體之間關係等等的議題。 John Buckman 同時也是 Creative Commons 此組織的董事會成員。以下為訪談概要。

    莊: 您能簡要描述一下 Magnatune 的經營模式嗎?

    Buckman: Magnatune 的經營模式是:大眾購買和下載我們的音樂專輯,而且我們也對大眾,像是電視頻道業者、廣告商、手機製造商等進行音樂授權。

    莊:請問 Magnatune 網站上的音樂是否開放給任何人使用?

    Buckman :一般大眾可前往 Magnatune 網站免費聆聽整張專輯,並且如果您喜歡這張專輯,您可以下載整張專輯並同時購買專輯的CD;您同時決定你想支付的金額(從美元5元到美元18元不等),以購買或下載這張專輯。

  • 文/E先生(作者為網路圖文創作者)

    前言:創用CC授權在台灣推廣至今已超過兩年,創用CC授權者越來越多,為了豐富這個專欄的多元性,我們開始邀請一些採用創用CC授權的創作者談談自身使用的經驗,除了讓讀者對於創用CC授權條款的實際運作情形有更多瞭解之外,也期待可以開啟一些對話,引發議題的討論,讓創用CC授權的運作更加完善。本期邀請的對象是網路圖文作家E先生,其創作的洋蔥頭可愛又生活化的形象,不僅成為MSN廣為流傳的表情符號,還成為YAHOO拍賣的代言人,該網站內容皆以創用CC授權釋出,因此,我們特別邀請E先生分享一些相關的使用經驗,包括接觸的機緣、使用上的好處與壞處等等。

  • 文/羅世宏(作者為國立中正大學電訊傳播研究所副教授)

    本文簡介本人參與的一項結合數位典藏、公民新聞與創用CC的研究計畫:「公民團體參與建構數位公共資產:建置台灣公民行動網暨影音紀錄資料庫」。本計畫是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第二分項:推動數位典藏人文社會經濟產業發展分項計畫的一項子計畫。

    隨著民主政治的深化與公民意識的提升,公民團體在台灣的發展日益蓬勃,而且逐漸已在台灣的公共社會生活當中扮演重要且不可或缺的角色。然而,被稱作第三部門的各類公民團體(非政府組織、非營利團體)在改善數位落差和落實數位人權可能扮演的積極的、能動的角色,過去相當長一段時間並未獲得充分重視。這可能是改善數位落差與落實數位人權的重大工程中的一大盲點,因為早期以政府「由上而下」所主導、執行的相關工作,並未完全架構出完整的政策視野,政策效益也往往未能充分落實在社區和組織的層次,或是效益隨著政策相關計畫執行結束而結束,好不容易達成的成果由於缺乏自發自主的第三部門的積極參與而難以為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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